3月18日,黃志麗在辦公室翻閱案前材料。新華社記者 姜克紅攝
在別人的嘴里,她被稱為“大姐”“妹子”“閨女”“阿姨”,滿滿是親情,偏偏少威嚴;在同事的嘴里,她被稱呼為“小豆豆”,就是“吃飯睡覺打豆豆”里的那個“豆豆”。滿滿是歡樂,偏偏沒煩惱;在她自己的嘴里,她自稱“全宇宙無敵青春美少女”,滿滿是自謔,偏偏缺世故。
脫下制服,她就是一位普普通通的鄰家姐姐;穿上制服,她就變成一位14年辦案近5000件,九成以上調解撤訴、七成以上自動履行,至今無一錯案改判、無一投訴上訪的出色法官。她,就是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qū)人民法院法官黃志麗。
“要不是各有苦衷,誰也不會與誰選擇在法庭上相見”
小張是在快絕望的時候,無意中認識的黃志麗。2009年,小張在漳州一處新開發(fā)的小區(qū)買了套房子。本想著從此樂居于此,可沒想到錢都交了快兩年了,房產證、土地證仍然不見蹤影,整個小區(qū)還三天兩頭停電、停水,綠化也沒完成、道路也不完工,甚至還風聞開發(fā)商要卷錢逃跑。
忍無可忍之下,小張組織小區(qū)里五六十位業(yè)主天天圍在售樓部前維權,眼看著就要過了拿到違約金的時限了,可還沒扯出個頭緒,小張一伙直奔法院?!奥犝f這種糾紛是歸民庭管,我們也顧不得取號、排隊,直接沖上二樓,看見有個民庭的辦公室就闖了進去。”接待他們的正是黃志麗。
黃志麗說話很和氣,還答應第二天就著手處理?!坝腥斯芸偙葲]人管強,‘死馬當做活馬醫(yī)’,其實大家心里挺沒底的?!毙埢貞?,半個月,他們就拿到了首筆違約金,今年初又拿到了第二筆。
來自福州的這名開發(fā)商,第二天見到了黃志麗。原本想著這位法官肯定是義正辭嚴、大義凜然?!罢l讓咱是外地來的呢?不向著當?shù)剡€能向著我?”沒想到,黃志麗開口的第一句話卻是:“要不是各有苦衷,我相信誰也不會與誰選擇在法庭上相見。你的苦衷能告訴我嗎?”
“我欠業(yè)主的,大家委屈了就來圍堵,不讓做生意;可地方欠我的,我又該找誰訴苦呢?電不給我拉,要排號;水不給我通;要排號。我又能怎么辦?”話說開了,氣也就順了。黃志麗又一次“沒事找事”,主動答應要幫開發(fā)商協(xié)調通電通水;開發(fā)商也痛痛快快答應了先賠違約金,再抓緊收尾小區(qū)建設。
“拿到違約金后,我們也就沒再去圍堵了。又過一個多月,小區(qū)就正常通水通電,綠化、道路也都完工了,今年‘兩證’也開始辦理了。黃法官實在太神了!”
說起黃志麗的特別之處,薌城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陳成剛感慨,“她總比別人多一點點傾聽、多一點點了解、多一點點細心、多一點點擔當??擅總€多一點點都加起來,年復一年,平凡變成不凡、普通變成神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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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判決不僅是法理的對錯,更是社會道德的風向標”
身為法官,面對糾紛,黃志麗有調有判。要調,就以情動人;要判,就以理服人。
2008年,一位阿姨乘公交時,為圖方便,要求司機沒在??空径诩t綠燈前下車。司機耐不住央告好心開了門,阿姨下車時又忘了雨傘,一轉身再取時,被一輛同樣已經停在紅綠燈前的電動車絆倒,摔成骨折。糾紛由此而起,誰是主責呢?
該案最大爭議在于:保險公司認為電動車因為是超標的,所以應該算機動車。既然是機動車,就應該投保第三方強制險。但他又沒投,所以理應要多賠,達到數(shù)萬元;電動車主自然覺得很冤,可從理論上又辯不過,而且在過往的類似糾紛中,也都是采用了這個理由。
和過去接手的每個案子一樣,黃志麗開始查閱大量相關資料——電動車是否超標、超標后算不算機動車?如果算,要不要強制保險?
數(shù)月后,黃志麗以判決的形式提出了她的意見:電動車的確超標,也的確屬機動車、也的確應該進行投保第三方強制險,但全國各地至今未有此強制要求、也未有哪家保險公司已開展此業(yè)務,故而超標電動車主僅承擔“未盡到停車時應確保他人安全的責任”,只需賠償千余元。保險公司不服,上訴中院,二審維持了黃志麗的判決。此后,整個漳州地區(qū),發(fā)生的類似案件,均是依照黃志麗的這次判決為例。
“法官的每一次判決,其實都不僅僅是簡單的一次關于法理的對錯,判決的結果更是關乎社會道德的一個風向標?!标愔緲s是薌城區(qū)法院民一庭庭長,也是黃志麗的老同事、老領導,在他的眼里,黃志麗平時非常外向、話多,凡有她必熱鬧;但她又比一般人更“較真”,“她每接一個案子,都先自學、學透一番相關知識,這也是她從事司法工作以來,判決案件服判息訴率達到驚人的99.7%的原因。”
翻開黃志麗的抽屜,記者看到了厚厚一摞各種各樣的證書。原來,為了做好當事人的貼心人,準確把握每一個不同對象的心理,她考取了心理咨詢師,率先將心理學知識應用于司法;為了解決傷者、患者糾紛,她又自學中醫(yī)、醫(yī)藥學知識,每每與他們談起總是讓人感同身受;為了解決農村土地、財產糾紛,她把自1983年漳州開始實行家庭聯(lián)產承包制度以來的各種文件、政策、法規(guī),翻了一遍又一遍,說出的話、判定的事竟成了當?shù)氐拇逡?guī)民約……
“如果讓我重新選擇,我還是會選擇當法官。不是因為有權力,而是因為它在群眾心目中意味著最終的公正?!泵鎸τ浾?,黃志麗坦言。
短評:普通與不普通之間
認識黃志麗的人,都覺得她普普通通:講起話來快言快語、辦的案件雞毛蒜皮、平常生活也愛唱歌。當翻看起她的事跡時,又覺得不同尋常:辦過的幾千個案件,無一錯案改判、無一投訴上訪。領導交待她工作,覺得放心,因為沒有她辦不下來的;群眾找她打官司,覺得放心,因為一定是公道合情的結果。
“普通”與“不普通”之間,距離到底有多遠?其實就是那“多了的一點點”。這是社會對每一個人的呼喚。細究起來,這是一種責任與擔當。每個崗位都可以是平凡或不凡,心中有責任、胸中有擔當。少一點對外界的抱怨、多一點對自己的不甘,便是平凡也不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