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碳市場建設要充分發(fā)揮市場機制作用
2016-07-26 08:55:54??來源:光明日報 責任編輯:陳培源 我來說兩句 |
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碳市場是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一項重大體制創(chuàng)新,能否準確理解并發(fā)揮好市場機制在全國碳市場中的作用,決定了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成敗。我國的7個碳交易試點運行3年多來,在發(fā)揮市場機制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也暴露出不少問題,需要認真加以總結分析,并及時加以完善,以最終實現全國統(tǒng)一碳市場的建立。市場機制由供求機制、價格機制和競爭機制構成,三者相互作用,共同引導資源的有效配置,其中價格機制是貫通三大機制并使其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核心與主線。 1.碳市場的供求機制 碳配額本質上是一種依法核發(fā)、逐期注銷的信用資產,并且作為市場供給方的控排企業(yè)具有顯著的進入門檻,因此碳市場的供求機制及其影響因素具有區(qū)別于普通商品市場的獨特性。 一般地,碳市場配額的供給由控排企業(yè)在給定的價格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夠賣出的數量決定。企業(yè)的賣出意愿取決于企業(yè)的碳資產管理意識和能力,能夠賣出的數量則受多重因素影響:首先是企業(yè)所獲得的配額分配總量,其次是由企業(yè)的產量水平、減排技術和減排努力程度共同決定的企業(yè)實際的碳排放量,最終能否順利賣出還取決于市場流動性狀況。 碳市場上對配額的需求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控排企業(yè)履約的剛性需求,影響因素包括政府的履約約束力度和懲罰機制;另一類則是非控排企業(yè)的多元化需求,如個人和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各種大型公共活動和社會各界的碳中和需求等。對于前者,履約的剛性需求與供給側的初始分配量息息相關,通常數額有限且呈現周期性,特別是在碳市場建設初期,納入企業(yè)數量較少、碳資產管理能力普遍不足,履約前一兩個月交易集中、行情井噴,導致企業(yè)不得不以高成本履約,與碳市場以最低成本實現減排的初衷相背離。而眾多的非履約市場參與者因交易目的、預期和策略不同,對同一信息和價格會做出不同的反應,交易需求更加分散和多元,可以有效提高流動性、穩(wěn)定市場價格,最終熨平碳市場的周期性供求波動,實現最低成本節(jié)能減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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