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或明星被某大學授予榮譽博士學位的事兒經常見諸國內外的報端,早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了。近日,張曼玉就在英國愛丁堡大學舉行的畢業(yè)典禮上獲得榮譽博士學位,據說是旨在表揚這位銀幕女神28年來在演藝事業(yè)上的杰出成就。
畢竟所授予的僅僅只是榮譽博士學位,而不是博士學位――只是對被授予者的聲望或成就的某種認同,而并非對其學識的認同――從這個角度來看,大學授予名人或明星榮譽博士學位無可厚非。在張曼玉之前,劉德華、成龍、曾志偉、周潤發(fā)、汪明荃、王家衛(wèi)、吳宇森、李安、金庸、張鐵林、張藝謀、姜昆等人都曾被國內外某名校授予榮譽博士學位。
在很大程度上,授予名人或明星榮譽博士學位是一種儀式性、象征性的社會活動。與其盲目地以各種想當然的理由對這一現(xiàn)象進行批判,倒不如深入地分析與理解其所承擔的社會功能。
從社會學角度來看,這種儀式既是兩種不同形式的文化與符號權力/資本的交換儀式,又是一種參與儀式雙方的文化與符號權力/資本的生產與再生產活動。作為參與這一儀式的主動方,即大學,通過授予榮譽博士學位這一象征性、儀式性的行為,賦予了接受學位的一方某種文化與符號權力,同時確證――或者說生產與再生產――了自身的文化與符號權力。因此,對大學來說,這種儀式既是一種“神化他人(名人或明星)”的儀式,更是一種 “自我神化”的儀式。
而作為參與這一儀式的被動方,即名人或明星,接受榮譽博士學位則意味著社會對其聲望或成就的確認――這在一定程度上也生產與再生產其自身所擁有的文化與符號資本;而通過接受這一象征性、儀式性的行為,名人或明星在確認授予方的權力或權威的同時使其文化與符號資本得到了增殖。
在此意義上,大學授予名人或明星榮譽博士學位其實是一種互利共贏的“祭神儀式”,通過這一儀式,雙方所擁有的文化與符號權力/資本都得到了鞏固和增殖。說得更通俗一點,即雙方彼此利用,各取所需,彼此為對方做了一個大廣告――由此帶來的權力或聲望,不管對于大學還是名人或明星,都是必不可少的生存資本。至少,這比某些人或某集團花納稅人的錢往往自己臉上貼金要高尚得多,也高明得多。
如此而已,何足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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