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精英”和“國家政策” 必須重視另兩個力量的建設和崛起。一是知識精英的力量,一是國家政策和制度的力量。 中國文學的知識精英力量在這一領域偏于薄弱。原因之一是文學形態(tài)上的不認同。這跟文學知識精英對于媒介換代的革命性認識與估計不足有關,也跟新時期以來純文學觀的界定比較狹隘并且一段時間內越來越狹隘有關。當他們延續(xù)文壇序列,意圖深化新時期以來的文學傳統(tǒng)、文學任務時,忽略了現(xiàn)實生活正在為新的創(chuàng)作人群賦形和授權。網絡文學已經是一個既成事實,但目前的主流受眾和資本夸張了網絡文學的單向度,其問題非常明顯。知識精英應該及時有效地介入,提出他們的網絡文學主張、他們認可的網絡文學和類型文學典范,創(chuàng)作與評論這些作品,形成影響力和話語權。當然,這都是要在尊重網絡文學基本的法則和規(guī)律的基礎上加以推進的。包括理想主義、啟蒙主義、智力小說、藝術探索與網絡作品結合的可能性;包括研究并提出知識精英認可的網絡文學、類型文學評價標準和評價體系;包括主導網絡文學評獎輸出的審美立場和價值觀。 從文學史看,任何發(fā)自民間的文學藝術,都是經由知識精英參與創(chuàng)作、給予評價才由俗向雅或者雅俗兼濟。而吸納新的領域出現(xiàn)的有素養(yǎng)的文化工作者,使之成為新的精英,也是歷史上常常運用的辦法。 網絡文學的時代構建中不可或缺也不會或缺的第四種力量:國家政策和制度。任何國家都通過法律法規(guī)、檢查制度、資助鼓勵等來申明他們的價值立場和傳播邊界,其主要目的是引導和規(guī)約有社會影響力的文學藝術在現(xiàn)有法制與公序良俗間的尺度。 正在嚴肅執(zhí)行的“掃黃打非·凈網2014”行動就是國家政策和制度的一種體現(xiàn),其立足點是社會治理和公共文化環(huán)境凈化。事實上,這一凈化不但是必要的,也非常合理地兼顧了對網絡文學本身發(fā)展窘境的治療,因為“小黃文”的大量泛濫及盈利模式的形成將擠壓正規(guī)文學網站和廣大網絡作者的正常利益與名譽,不及時干預,可能會使網絡文學創(chuàng)作態(tài)勢扭曲。 國家政策和制度在網絡文學上的作為,雖不同于知識精英的作為,但二者在促進網絡文學創(chuàng)作清朗健康、裨益人心方面有一致的訴求。知識精英則更應在文學立場上合理構建大眾文學的位置,鼓勵提升其多樣化和審美品格,甚至將未來文學的一部分重任交給網絡文學去承擔。 只有上述四種力量平衡發(fā)聲、互動建構,中國網絡文學的環(huán)境才會全面刷新,最終捋順網絡文學在中國文化戰(zhàn)略布局上的意義和價值。 (作者系杭州師范大學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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