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根據《規(guī)定》,單位和個人應該“定時定點”投放生活垃圾,違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個人最高罰200元,單位最高罰5萬元。(5月26日《南方都市報》) 《規(guī)定》在暫行4年后,推出了升級正式版,該《規(guī)定》在細化了垃圾分類全流程步驟的基礎上大幅提高了單位的罰款數額,看上去,廣州的做法并無不妥,但是在《規(guī)定》暫行4年后,廣州的垃圾分類工作幾乎毫無進展的情況下,依靠升級版罰規(guī)來推動垃圾分類的做法,值得商榷。不止廣州遇到垃圾分類推行難的窘境,幾乎所有曾經開展過垃圾分類工作的城市都難逃虎頭蛇尾、難以為繼的命運,就連在2000年被列為全國首批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的8個城市,時至今日仍處于“試點”階段。 我國垃圾分類目前面臨著怎樣的本土化難題呢?城市居民多年的生活習慣難改變,自主性還比較低;還有具有中國特色的湯湯水水廚余垃圾占垃圾總量的2/3,就像前期廣州市那樣即便分出濕垃圾,準確投放率也僅有30%左右,再加上廢品回收作為垃圾分類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一直沒有被重視。這些因素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居民的積極性,加之干濕分類沒有做好,被棄置的垃圾當中有很多可利用的資源被濕垃圾污染了,無形中大大增加了人工分類分揀的成本。 業(yè)界已不乏共識,即要實現垃圾的資源化、減量化和無害化處理,而首當其沖的,是做好垃圾分類。廣州對垃圾分類倍加重視,正源于此。實質上,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從2000年就已開始,遺憾的是,它至今收效甚微。 垃圾處理的回收、清運、中轉、焚燒是一個完整統(tǒng)一的鏈條,以焚燒為最終目標,分類在任何環(huán)節(jié)都相當重要,而分類應在垃圾回收處理的各環(huán)節(jié)同步進行。垃圾清運和中轉也是個容易被忽視但相當重要的環(huán)節(jié),現在的混運與中轉,一方面打消了源頭垃圾分類的努力,另一方面也使垃圾焚燒變得困難。因此,在運輸環(huán)節(jié),配備垃圾分類運輸車,在中轉環(huán)節(jié),改造中轉站,都是緊迫的工作。 很顯然,靠罰款來強推是不行的,關鍵還在于政府部門自身引起充分重視,做好充足的準備,特別是有關垃圾分類后的“善后”配套工作必須明確,讓民眾知道這些垃圾分類后去了何處、派啥用場,更要明白所居城市興建了什么樣的設施來處理這些分了類的垃圾。說到底,垃圾處理是項系統(tǒng)工程,而解決垃圾圍城,也需要政府下決心和系統(tǒng)性施策。 |
相關閱讀:
- [ 05-22]醫(yī)療垃圾要走出“簡單清理”困境
- [ 05-13]垃圾焚燒廠除臭系統(tǒng)令人期待
- [ 04-21]垃圾分類踢好“臨門一腳”
- [ 04-16]誰來治理“垃圾圍村”難題
- [ 04-15]“垃圾圍村”還需“對癥下藥”
- [ 04-14]把“再窮不能窮政府”的想法丟進垃圾箱
- [ 04-13]偷排“垃圾湯”,六里屯垃圾場不知情嗎?
- [ 04-08]破解“垃圾圍村”刻不容緩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