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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夫妻起訴離婚 查無婚姻登記按同居處理
m.uplandwellness.com?2011-12-22 16:51? ?來源:東北新聞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鐵嶺縣的許某(女)與趙某結婚16年,并育有一女。 2010年,兩人發(fā)生爭執(zhí),許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結果查不到婚姻登記的夫妻倆成了同居關系。
2011年鐵嶺縣李千戶法庭受理了許某與趙某同居關系糾紛一案。
法庭經(jīng)調查得知,原、被告雙方于1994年12月舉行婚禮后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2010年發(fā)生爭執(zhí)后許某離家分居至今,許某在訴狀中認為她和趙某是同居關系,要求房屋歸她所有。而趙某則認為雙方已登記結婚,要求共同分割房屋及債務。
因趙某不能提供婚姻登記的有效證據(jù),副庭長高波帶領庭內人員特意到他們的居住地了解情況,到民政部門查詢結婚記錄,走訪當年的經(jīng)辦人,但因為年代久遠,經(jīng)辦人不知去向,婚姻登記檔案也不復存在,無法證明雙方曾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xù),法院按照解除同居關系來受理。
在處理雙方爭議房產(chǎn)問題上,法庭查明該房屋雖登記在原告許某名下,但是雙方在同居期間購買,且購房款是向雙方親屬、朋友所借,還款也是用家里當年賣玉米的錢償還的。但許某堅持要求房屋歸其所有,在大量法庭調查證據(jù)和法官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下,許某終于放棄了自已的主張,與趙某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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