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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一單身母親長期虐待兒子 鞭打刀割火鉗烙腿
福州新聞網(wǎng)7月25日訊 記者昨天從福建省高院獲悉,仙游縣一單身母親由于長期對兒子進行虐待,經(jīng)教育仍不悔改,日前被仙游縣法院撤銷其監(jiān)護人資格。據(jù)悉,這是福建省首例依法撤銷監(jiān)護人資格的案件。 2004年7月3日,林女士生下一名男嬰,取名小明(化名)。因不知孩子生父是誰,林女士單獨承擔撫養(yǎng)責任。在小明還很小的時候,林女士就常用鞭子狠抽他。后來,她對兒子的虐打進一步升級,拿起菜刀將小明瘦弱的身體割出道道血口,舉起尖銳的剪刀將他小小的耳朵剪出豁口,拎起燒紅的火鉗將他的雙腿烙出燙痕。 小明的遭遇經(jīng)當?shù)孛襟w曝光后,引起社會關注。今年1月,當?shù)貓F市委、婦聯(lián)、鎮(zhèn)政府和派出所等部門聯(lián)合對林女士進行勸解教育。林女士雖書面保證不再毆打小明,但仍克制不住。5月29日凌晨,她再次用菜刀割傷小明的后背、手臂。 5月31日,仙游縣公安局對林女士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6月13日,申請人仙游縣榜頭鎮(zhèn)梧店村村委會以林女士長期虐待被監(jiān)護人小明,已嚴重影響小明的身心健康為由,向法院提出撤銷她對兒子小明的監(jiān)護人資格,指定申請人擔任其監(jiān)護人。 在法院審理期間,法院征求小明的意見,其表示不愿意隨母親共同生活。 本月4日,仙游縣法院依照特別程序公開審理此案,當庭撤銷林女士對小明的監(jiān)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申請人仙游縣榜頭鎮(zhèn)梧店村村委會擔任小明的監(jiān)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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